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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乡县文明委追授柴小女为道德模范

内乡县文明委追授柴小女为道德模范

发布时间:2011-08-26 阅读次数:0 【字体:

发布时间:2011-08-26

发布人:索飞
发布时间:2011-8-26 7:24:00
    
内乡县文明委关于追授柴小女同志为内乡县道德模范的决定
各乡镇,县直各单位:
    2011年8月12日,内乡县赵店乡红堰村程南组村民----69岁的柴小女老人在湍河红堰段洗衣服时勇救三名落水学生,在对第4个孩子施救时,终因体力不支,献出了自己宝贵的生命。她的壮举被全国多家媒体报道,产生了广泛的社会影响,被称赞为“最美奶奶”、“感动中原老太”。
    柴小女老人在他人生命处于危机时刻所表现出临危不惧、舍己救人、无私无畏的奉献精神,体现了省委书记卢展工同志提倡的平凡之中的伟大追求,平静之中的满腔热血,平淡之中的极强责任感;弘扬了中华民族见义勇为的传统美德,是自觉践行社会主义荣辱观、体现社会主义道德要求、助力社会和谐的典范人物。为大力弘扬柴小女同志助人为乐、见义勇为的优秀品质,充分发挥先进典型对全县人民所起的示范引导作用,进一步培育良好的社会道德风尚,提升全民道德素质和社会文明程度,县文明委研究决定,追授柴小女同志为全县道德模范并予以表彰。
    柴小女典型可信可亲可敬可学,在此号召全县广大干部群众要以柴小女同志为榜样,学习她在群众危急时刻奋不顾身、舍命救人的崇高精神,着眼大局,立足岗位,勇于担当,在关键时刻敢于站出来,在危难时刻敢于豁出去,以饱满的热情和高昂的斗志投身内乡发展的各项事业中;学习她坚韧不拔、无私无畏的英雄气概,瞄准工作目标,顽强拼博,攻坚克难,推动各项工作不断取得新突破;学习她乐于助人、无私奉献的可贵品质,牢固树立宗旨意识,不计得失,不求回报,热心为群众、为社会办好事、办实事。
    今年是中国共产党成立90周年,是我国《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颁布实施10周年,目前正值全县开展“两争一迎”活动,各级各部门要以学习柴小女同志先进事迹为契机,更广泛地动员人民群众支持和参与公民道德教育和实践活动,深入开展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个人品德教育,形成学习道德模范、崇尚道德模范、争当道德模范的热潮,树立知荣辱、树正气、促和谐的良好风尚,有效推进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在全社会的形成,为建设富强美好和谐新内乡做出更大贡献。
                                                   内乡县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
                                                           2011年8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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