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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县开展2013年春季禁渔工作

我县开展2013年春季禁渔工作

发布时间:2013-04-16 阅读次数:0 【字体:

发布时间:2013-04-16

    为进一步保护和恢复全县天然水域渔业资源,促进渔业经济可持续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河南省〈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实施办法》、《国务院关于印发中国水生生物资源养护行动纲要的通知》规定及《南阳市水利局关于加强2013年春季禁渔管理工作的通知》(宛水渔[2013]6号)文件精神,内乡县于2013年4月1日12时起至6月30日12时,在境内河流、水库等所有天然水域实施春季禁渔。
    在禁渔期间渔业行政主管部门将配合工商、公安和新闻等部门对天然水域、农贸市场、水产品批发市场实施全方位的监督管理,确保禁渔期间河中无渔船,船上无渔具的效果。在此呼吁广大群众保护渔业资源,爱护母亲河,共建美好内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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