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鑫膊聚“12.05”死亡事件不属安全事故
鑫膊聚“12.05”死亡事件不属安全事故
发布时间:2013-02-01
焦正久系饮酒后处于野外被冻死
鑫膊聚实业 “12.05”死亡事件不属于安全事故
2012年12月5日凌晨3:30左右,河南鑫膊聚实业发展有限公司发生一起死亡事故,造成1人死亡。接到事故举报后,内乡县政府成立了以安监、公安、工会、监察、国土等部门组成“12.05”死亡事故联合调查组。调查组通过认真细致的工作,调查已结束,并写出了《调查报告》。记者从报告中看到:“焦正久系饮酒后处于野外被冻死,不属于生产安全事故”。
焦正久,男,汉族,55岁,湖北省竹山县官渡河镇小河村人。2012年10月中旬,焦正久在宝丰县一姓田男子的介绍下,到河南鑫膊聚实业发展有限公司所属的杨庄坑口务工。主要工作为清理坑道矿石及积水工作。2012年11月29日,杨庄坑口清理矿洞工作停工放假。
报告显示:2012年12月4日晚18时许,焦正久买了两瓶老村长白酒,并邀请同矿工友一起吃饭喝酒。酒后,焦正久和工友陈某共进入同一个工棚睡觉。陈某入睡前,发现焦正久独自一人仍然在边剥着花生边喝酒(第二天发现一瓶酒还剩四指高,约半斤酒)。焦正久前后共饮用约一斤白酒。睡至凌晨约4点(2012年12月5日)陈某起床解手,发现焦正久不在床上,呼喊后无应声,随拿着矿灯到工棚外寻找。在矿场围墙处发现焦正久,焦正久上身斜靠在一辆废弃的铁质车斗旁,头向右歪,裤子脱至膝盖上部,臀部外露,坐在地上,额头有三角形伤口并流血,血迹快干未干,身体发凉,心口有温热。
陈某发现这个情况后,伙同工友找来面包车把焦正久送往南阳救治,途中死亡。
2012年12月1 2日,内乡县刑事科学技术室法医先对焦正久尸体尸表及衣着进行检验,12月15日,经焦正久家属同意后,内乡县刑事科学技术室法医又对焦正久进行解剖检验,并提取了相关检材分别送往南阳市刑事科学技术研究所做毒物检验,送郑州大学司法鉴定中心做病理检验。经检验:焦正久可排除机械性损伤及机械性窒息死亡;可排除脏器病变死亡;可排除巴比妥、安定、敌敌畏、对硫磷、甲拌磷、乐果、毒鼠强等毒物中毒死亡;可排除乙醇中毒死亡。内乡县刑事科学技术室法医综合上述检验情况,结合焦正久在冬季深夜野外气温较低的情况下,醉酒后位于野外,裤子脱至膝关节上方的情况,分析后鉴定意见为:焦正久系饮酒后处于野外被冻死,不属于生产安全事故。
记者从有关部门获悉,调查结果出台后,联合调查组在第一时间告诉了焦正久的家属,河南鑫膊聚实业发展有限公司正在和焦正久家属正在就赔偿事宜协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