牢记嘱托 沿着总书记指引的方向前进
我县开展向邓云志、周磊同志学习活动
我县开展向邓云志、周磊同志学习活动
发布时间:2014-05-15
邓云志,男,58岁,汉族,中共党员,1977年参加工作,历任桃溪镇桃庄河村团支书、会计、村委会主任,2000年3月至今任村党总支书记。曾获省、市劳动模范,市、县优秀共产党员,功勋村支书等荣誉称号。桃庄河村现有人口6089人,党员132名,辖3个党支部、12个党小组,“双基” 牢固,社会稳定,各项中心工作均处于全县先进行列,曾荣获全省“五好”基层党组织、市级“文明村”等荣誉称号。邓云志同志自1977年参加工作以来,扎根于基层一线,一干就是38年,时刻牢记组织重托,自觉践行为民服务宗旨,把全部精力倾注于桃庄河村的发展和建设上。担任村党总支书记15年来,以造福群众为己任,坚持抓班子带队伍,打造坚强战斗堡垒。作为南阳市人口第一大村,班子团结和谐,战斗力强,党员队伍的先锋模范作用发挥好,党建工作机制运行良好。坚持抓支柱兴产业,带富一方百姓。桃庄河属于浅山丘陵村,地域偏僻,他着眼长远搞规划,立足实际作决策,带领广大党员群众,经过十多年的不懈努力,目前已形成大理石深加工、林果、养殖三大富民强村支柱产业。村集体年收入在60万元左右,农民人均纯收入达9600多元。坚持抓项目惠民生,把实事办好不留遗憾。先后争取各类项目资金1000多万元,村集体投入近400万元,使组组通上了水泥路,高标准建成了村中心小学和文化活动广场,为全村群众办理了医疗保险,让25个自然村4500多人吃上了自来水。特别是安全饮水项目不仅落实得好,而且管护得好,受到市领导的高度赞扬。坚持抓建制立规矩,带头倡树清风正气。所有重大项目都运用“四议两公开”工作法进行民主决策,公开透明,阳光操作。坚持高标准严要求,严于律己清正廉洁。始终保持共产党人的先进性和纯洁性,大力弘扬艰苦奋斗优良作风,带头发扬勤俭节约,带头反对铺张浪费,带头抵制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受到了群众的普遍称赞,树立了新时期基层党员干部的良好形象。
周磊同志,男,汉族,35岁,中共党员,2005年10月参加工作,现任内乡县公安局刑警大队一中队副中队长,一级警司警衔。曾荣立个人三等功两次,荣获全县政法先进工作者、南阳市“2013年中原卫士杯”先进个人等多项荣誉称号。周磊同志自参加公安工作以来,始终牢记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把做一名优秀警察作为自己人生最大梦想和追求,立足本职岗位,对党忠诚,忠于职守,积极进取,勇于奉献,先后抓获各类违法犯罪嫌疑人80余名、各类网上逃犯12人,破获各类刑事案件150余起,抓获打掉重特大犯罪团伙10个,为群众挽回经济损失100多万元,有力地保障了辖区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在今年侦破
决定指出,邓云志、周磊两位同志是我县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中涌现出来的先进典型,是全县党员干部中的杰出代表,是忠实践行党的群众路线的时代楷模。邓云志同志的事迹蕴伟大于平凡之中,集中体现了共产党人立党为公、一心为民的优秀品质,体现了新时期农村基层干部发展经济、富裕百姓的精神追求,诠释了“为民务实清廉”的深刻内涵,具有鲜明的时代特征,是新时期践行群众路线的典范,是农村支部书记队伍的楷模。周磊同志是新形势下公安民警忠于职守、甘于奉献、勇于牺牲的光辉典范,是人民群众的忠诚卫士。
决定强调,当前,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正在如火如荼地开展,为树立典型,表彰先进,弘扬正气,县委决定,在全县广大党员干部中广泛开展向邓云志、周磊同志学习活动。县委号召,全县各级各部门和广大党员干部,要迅速掀起学习邓云志、周磊同志先进事迹的热潮,学习他们恪守信念、对党忠诚的政治品德,一心为民、造福群众的公仆情怀,爱岗敬业、忘我工作的奉献精神,临危不惧、不怕牺牲的优秀品质,淡泊名利、廉洁奉公的高尚情操。县委要求,全县各级各部门要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为契机,以学习邓云志、周磊同志活动为有效载体,扎实推进“双基双治”建设;要利用多种形式,广泛深入宣传邓云志、周磊同志先进事迹,在全县形成“学先进、争优秀、比奉献”的浓厚氛围。广大党员干部要以邓云志、周磊同志为榜样,牢固树立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立足本职,自觉践行群众路线,在实现内乡转型跨越发展的生动实践中建功立业,创造出更加辉煌的业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