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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县六大职能(一)

知县六大职能(一)

发布时间:2015-08-07 8月7日南阳日报A5版:文化周刊 阅读次数:0 【字体:

发布时间:2015-08-07

       征税纳粮 中国古代社会农业经济占所有经济产业百分之八十以上,国家所需大都来自最基层的征税纳粮。征课赋税是知县政绩考核的重要内容,清代规定催征钱粮专责印官,不得滥委佐杂代替。催征钱粮时设立滚单,每单内或五户或十户,其名下注明田地亩数,完成期限,发给甲首,层层滚催。征收钱粮时用三联串票,每联内填写款项数目,于奇缝处大书完数,分中裁开,一存案备查,一付差应比,一给花户收执。一年分两次征收,第一次于二月开征,五月停征,称为“上忙”。第二次于八月接征,十一月全完,称为“下忙”。清代规定,征收钱粮,知县必须亲临现场监督,以防吏役勒索。届时,凡赋税钱粮,俱由纳户“自封投柜”,由县衙发缴税执照以作为凭证。

       教化百姓 清代为了加强对百姓的宣传教化,使其行为规范,于顺治九年(公元1652年)首次颁布《顺治六谕》,康熙时又修改充实,颁布了《圣谕十六条》,雍正时每条下加以注释,用通俗语言解说并附载简明律例,称《圣谕广训》,并规定每月初一、十五各地组织人员进行宣讲,达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雍正在《钦颁州县事宜》中要求州县官亲讲圣谕之后,各县多由知县亲自宣讲。清代的圣谕,不只是朔望宣讲时涉及,而且在民间流传的善书、名门望族的年乘、家谱、族规中都刊载或照录《圣谕十六条》和大清律例歌等内容,作为教条。

       劝民农桑 封建社会的主体经济是农业,农业的丰歉直接关系黎民生活、国家财政收入和社会的安定,因此劝民农桑是知县的主要职能之一。知县有事则在县办理,无事则巡历乡村,问民疾苦,劝民农桑,宣布德化,崇本抑末。为了表示对农业生产的重视,皇帝每年立春之日,都要到先农坛祭祀先农,并扶犁亲耕,知县每年立春前一天也要扶犁亲耕并要鞭打春牛以迎春气兆丰年。春季,知县要确定日期下乡劝农,要奖勤罚懒,以提高生产。农忙时,农民在田间劳作,严禁衙役胥吏下乡滋扰百姓,县衙对于民间鼠牙雀角轻微细案概不受理,怕的是牵连人众,有误农时。乡野有荒地,知县要督促农民及时开垦,植桑种麻以尽地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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