牢记嘱托 沿着总书记指引的方向前进
内乡县第十四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二十七次会议
内乡县第十四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二十七次会议
发布时间:2015-12-25
12月24日,内乡县第十四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二十七次会议。
县人大常委会主任薛建国、县人大党组副书记、正县级干部孙荣银、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张正钦、杨战勇、岳书晓、王峰,县关工委副主任武豫辉出席会议。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周华锋、县法院院长柳殿奎、县检察院检察长黄玉林列席会议。
会议由县人大常委会主任薛建国主持。
会议听取审议了县政府《关于县十四届人大五次会议以来代表建议办理情况的报告》,县人大选工委负责同志作视察情况报告。听取审议了县政府《关于全县林果业发展情况的报告》。听取审议了县政府《关于全县环境保护工作情况的报告》,县人大财经委负责同志作视察情况报告。听取审议了县政府《关于2015年度财政预算调整情况的报告(草案)》、《关于融资情况的请示报告》,与会人员并就报告提出了具体的意见和建议。
会议还表决通过了《关于2015年度内乡县财政预算调整情况的决议(草案)》、《县政府关于县十四届人大五次会议以来代表建议办理情况的报告》、县政府《关于融资情况的请示报告》。
县人大常委会主任薛建国在会上指出,林果产业作为我县的优势产业,具有很大的市场潜力和发展空间。县政府及林业部门要积极培育林果业龙头企业和各种专业合作社,拉伸产业链条,提高资源利用率,增加科技含量和产品附加值,带动全县林果产业向规模化、集约化、高端化方向发展。近年来,县政府及环保部门不断加大环保执法力度,强化环境综合整治,有效地提升了绿色发展能力。在今后要进一步强化“经济生态化、生态经济化”的发展理念,加大对《环境保护法》宣传教育,要在加强对投产项目监管的同时,提高项目准入质量,严防产业转移中的高污染项目转入,要不断完善措施,建立起齐抓共管的联动机制,守护好内乡这片蓝天,碧水,沃土。
薛建国强调,县政府要严格按照《预算法》和《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条例》要求,加强对融资资金的监督管理,确保专款专用,充分发挥资金效益,为加快全县经济发展发挥应有作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