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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加强中高考期间噪声污染管理工作的通告

关于加强中高考期间噪声污染管理工作的通告

发布时间:2015-06-04 阅读次数:0 【字体:

发布时间:2015-06-04

    2015年度的中、高招考试即将来临,为了给广大考生营造一个安静的考试和休息环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等相关规定,现就中、高招考试期间(6月2日~6月26日)噪声污染管理通告如下:  

  一、各建筑施工单位必须严格禁止每晚10时至次日6时进行产生环境噪声污染的建筑施工作业;高招考试期间(6月6日~6月8日)和中招考试期间(6月24日~6月26日),考点500米范围内的所有建筑施工一律24小时停止建筑作业。

    二、任何单位和个人禁止在市区噪声敏感建筑物集中区域内使用高音广播喇叭;禁止在商业经营活动中使用高音广播喇叭或采用其他发出高噪声的方法招徕顾客;禁止进行超标排放噪声的装修活动等;城区内所有主要干道实施机动车辆禁鸣措施。

  三、文化娱乐场所的边界噪声必须符合国家规定的环境噪声排放标准。

  四、各县区及环保、住建、公安、城管、工商、文广新局等单位根据各自职责依法进行巡查和督查。

  五、新闻部门要利用媒体优势做好宣传教育,与有关职能部门联合,对存在的环境违法行为进行曝光,并跟踪报道整改情况。

  各县区及相关职能部门要切实履行职责,对履职不到位的要依法依规追究责任。

  举报电话:市环保局:12369;市住建委:63177037;市城管局:12319;市公安局:110;市工商局:12315;市文广新局:12318。

  南阳市人民政府

  2015年6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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