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示公告
县妇联继续开展菊乡最美家庭推荐活动公告
县妇联继续开展菊乡最美家庭推荐活动公告
发布时间:2015-01-08
发布人:许妍
发布时间:2015-1-8 9:17:04
由全国妇联发起的、在全国范围内寻找“最美家庭”活动已经开展将近一年了,经个人自荐、组织推荐,我县已经推出赤眉王小女、大桥郝瑞丽等一批南阳最美家庭,为推进此项活动深入开展,县妇联决定在15年三八节前夕对我县一批菊乡最美家庭进行表彰,旨在大力弘扬家庭的传统美德和具有时代精神的家庭道德规范,推动全社会共同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请广大市民家庭踊跃自荐或把你熟知的在遵纪守法、孝老爱亲、科学教子、夫妻和睦、勤俭持家、邻里互助等方面事迹感人的家庭推荐出来,有关事宜说明如下:
一、申报时间:2014年1月5日―1月25日
二、申报方式:家庭自荐或组织及他人推荐两种方式。
市民朋友可经所在单位、社区居委会或村委会,向所在乡镇妇联申报,也可以直接到县妇联申报。
三、参选家庭
在内乡居住两年以上,且家庭成员无违反计划生育、无违法犯罪行为的居民,以户为单位参与评比。
四、评选条件
1、爱国守法,热心公益好。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严格遵守各项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热心社会公益事业,扶贫济困,弘扬社会公德。
2、学习进取,爱岗敬业好。家庭学习氛围浓厚,夫妻敬业精神强,能严格遵守职业道德,提高工作质量和服务水平,岗位建功,社会反映良好。
3、男女平等,敬老爱幼好。夫妻双方互敬互爱、互信互勉、互谅互让、互帮互慰;尊敬长辈,爱护儿童;邻里之间团结互助,和睦相处。
4、重视家教,育子成才好。自觉学习家教知识,为孩子健康成长创造良好的家庭环境,在培养教育子女上有方法,有成效。
5、勤俭持家,创业致富好。提倡勤劳致富、科学治家,共同促进家庭富裕,在种养加商贸各个领域有创业项目,有致富成就,有社会责任,有公益行为。
五、奖项设置
表彰项目设置为内乡县最美家庭标兵户10户,内乡县最美家庭50户,标兵户从推荐的最美家庭中根据家庭事迹、社会反映择优确定。
各参选家庭需填写《内乡县“最美家庭”申报表》一式二份,1000字左右的事迹简介填写在表格内,要求事迹突出、生动感人,最美家庭申报表及电子版务必于1月30日前上报县妇联办公室(县妇联办公地点:县委北三楼,电子邮箱:NXFL699@163.com,电话:65332699)
一、申报时间:2014年1月5日―1月25日
二、申报方式:家庭自荐或组织及他人推荐两种方式。
市民朋友可经所在单位、社区居委会或村委会,向所在乡镇妇联申报,也可以直接到县妇联申报。
三、参选家庭
在内乡居住两年以上,且家庭成员无违反计划生育、无违法犯罪行为的居民,以户为单位参与评比。
四、评选条件
1、爱国守法,热心公益好。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严格遵守各项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热心社会公益事业,扶贫济困,弘扬社会公德。
2、学习进取,爱岗敬业好。家庭学习氛围浓厚,夫妻敬业精神强,能严格遵守职业道德,提高工作质量和服务水平,岗位建功,社会反映良好。
3、男女平等,敬老爱幼好。夫妻双方互敬互爱、互信互勉、互谅互让、互帮互慰;尊敬长辈,爱护儿童;邻里之间团结互助,和睦相处。
4、重视家教,育子成才好。自觉学习家教知识,为孩子健康成长创造良好的家庭环境,在培养教育子女上有方法,有成效。
5、勤俭持家,创业致富好。提倡勤劳致富、科学治家,共同促进家庭富裕,在种养加商贸各个领域有创业项目,有致富成就,有社会责任,有公益行为。
五、奖项设置
表彰项目设置为内乡县最美家庭标兵户10户,内乡县最美家庭50户,标兵户从推荐的最美家庭中根据家庭事迹、社会反映择优确定。
各参选家庭需填写《内乡县“最美家庭”申报表》一式二份,1000字左右的事迹简介填写在表格内,要求事迹突出、生动感人,最美家庭申报表及电子版务必于1月30日前上报县妇联办公室(县妇联办公地点:县委北三楼,电子邮箱:NXFL699@163.com,电话:65332699)
内乡县妇女联合会
2015年1月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