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村振兴
力行“十戒”预防未成年人犯罪
力行“十戒”预防未成年人犯罪
发布时间:2015-02-12
第一诫“贪”。所谓的“贪”,是指对某种事物欲望总不满足,有很强的物质占有欲。表现在行为上,就是爱占小便宜、小偷小摸、拾到物品不交。如果这种占有欲膨胀,以非法的手段将他人的财务占为己有,严重危害了社会,那就是犯罪。要培养未成年人正确的消费观,抵制畸形消费,不能染上吸烟、喝酒等不良习气。
第二诫“奢”。所谓“奢”是指花费大量钱财,追求享受。表现在行为中如:出手大方,生活奢侈,追求高消费,追求豪华,穿着追求名牌,讲攀比,附庸风雅等。要培养未成年人树立勤劳致富的思想,积极参加劳动,养成节俭,反对奢侈浪费。
第三诫“骄”。“骄”字有二层意思,一是自豪;二是指自高自大、自满、自以为是。对于前者之“骄”,危害极大,染上此“骄”之人往往分不清是非,满足现有的成绩。表现在行为上有:胆大妄为,大的同学敲诈小的同学,严重的打群架、斗殴,无故殴打,随意追逐他人,严重扰乱社会和校园秩序。一是要培养未成年人虚心好学,不耻下问,不能自满;二是要谦虚谨慎,积极进取。
第四诫“假”。所谓“假”是指虚伪、不真实。要培养未成年人一方面诫己,即自己不讲假话,不欺骗他人,不用假的坑害他人;另一方面坚决抵制和远离假冒伪劣产品,提高对假的识别能力,牢记十六个字:“珍惜荣誉、摒弃虚荣;诚实守信,实事求是。”
第五戒“黄”。如淫秽黄色书刊、光盘、互联网有害信息等。要加强未成年人青春期教育,提高免疫力,增强抗腐力。
第六诫“毒”。教育未成年人认识毒品危害,预防传染病,克服不健康心理,培养健全人格。
第七诫“赌”。“赌”即赌博。要教育未成年人克服贪婪好胜的心理,不参与赌博,营造良好的学习环境。
第八诫“惰”、第九诫“散”。“惰”指懒惰,“散”指生活散漫,没有规律,不遵守学校规章制度。“惰”、“散”是一对孪兄弟。轻的表现为经常迟到、早退、睡懒觉;重的表现为逃学,到街上闲逛,夜不归宿。要教育未成年人树立社会责任感和创业精神,培养良好的兴趣、爱好、勤奋实干,制定学习计划,养成规律,生活充实;要增强纪律、法制观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