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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能让劳动者流汗又流泪

不能让劳动者流汗又流泪

发布时间:2016-06-07 2016年06月07日 河南日报农村版 06版:法治中原 阅读次数:0 【字体:

发布时间:2016-06-07

   “案件公安局和检察院都介入了,我们的工资总算有希望了!”5月31日,内乡县务工人员尚文清高兴地说。

    2015年5月至10月间,内乡县城关镇“佳味天成”餐饮部负责人王梅兰,无正当理由拖欠13名职工五个月工资,共计88763.5元。2016年2月,职工在多次讨要未果的情况下投诉至内乡县人社局。县人社局调查后,通知王梅兰在指定时间到指定地点配合解决欠薪问题。王梅兰接通知后,拒不配合解决。内乡县人社局即发出《劳动保障监察限期整改指令书》,责令王梅兰支付拖欠的职工工资,但王梅兰仍拒不支付。当事人诉诸公安部门,但内乡县公安局以王梅兰“有无支付能力”无法认定为由不予立案。

    今年以来,内乡县检察院开展了“保民生、促和谐”专项检查活动,强化与劳动保障等部门的配合协调,加大对恶意欠薪案件的监督力度。在活动中,王梅兰拒不执行劳动报酬案件线索,被检察官发现。

    该院经审查认为,王梅兰的行为属“以逃匿等方法逃避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且经内乡县人社局责令支付仍不支付,其行为已涉嫌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犯罪,应当予以立案。2016年5月6日,内乡县检察院遂向内乡县公安局发出《要求说明不立案理由通知书》,内乡县公安局接通知后,于13日以涉嫌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对犯罪嫌疑人王梅兰立案侦查。目前,此案正在进一步侦查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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