媒体报道
让心灵不再迷失
让心灵不再迷失
发布时间:2016-05-16
“我也曾读过一所不错的大学,有一份别人羡慕的工作,有一个美满的家庭,由于自己好逸恶劳,禁不住诱惑,染上了毒品,导致自己妻离子散,今天又以这样的方式与同学们见面……希望你们以我为戒,做一个学法知法守法的好学生。”近日,内乡高中举行“涉嫌贩卖毒品案件庭审认罪暨把舵青春远航警示教育”活动,被告人宋某泪流满面、发自内心的追悔,深深触动了在场的3000多名学子的心。
这是宋某第二次接受法庭审理,俗称“二进宫”。2014年4月,宋某因贩卖毒品罪被内乡县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三年。在缓刑期内,宋某又先后三次贩卖毒品并自己复吸。
“有了第一次就难收手……”在庭审最后,面对师生,宋某发自内心地忏悔。宋某大学毕业后曾在淅川县某单位上班,工作不错,收入稳定。2014年,他的人生轨迹突变,由于他家条件较好,从小就过着无忧无虑的生活。上班后,由于精神空虚和与妻子关系不好,就开始追求猎奇、寻找刺激,他成了KTV的常客,由于交友不慎,染上了毒瘾。在场的学生静静地听着,现场一片寂静。“染上毒品后,我被单位开除,也想戒掉,但毒瘾像幽灵一样侵蚀着我的心灵,使我欲罢不能。为吸毒,我卖掉了父亲留下的房屋,妻子也与我离了婚。没有钱,最后就以贩养吸……”也许是罪恶的清醒,还是希望法律宽恕,宋某的忏悔让人既痛心又痛恨。
庭审中,公诉人员向法官建议,宋某在缓刑期间不知悔改,重新犯罪,性质恶劣,对社会造成很坏影响,建议法院从重处罚。最终,法院当庭以贩卖毒品罪判处宋某有期徒刑一年零六个月,撤销原缓刑三年判决,决定合并执行有期徒刑三年零六个月。
庭审结束后,同学们争相向出庭公诉的检察官提问,检察官详细回答了同学们的疑问。结合庭审情况,检察官们还介绍了打击毒品犯罪案件情况和毒品犯罪低龄化蔓延的趋势,并结合青少年犯罪的心理特点和发生在校园的刑事案例,警示学生远离毒品、远离犯罪,提高自己的法律意识和是非鉴别能力,千万不能一失足成千古恨。最后,参加庭审的师生一起在“珍惜生命、远离毒品、从我做起”的条幅上郑重签下名字,并共同宣誓。
“事事有法可依、人人知法守法,法律常识是我们健康成长必须掌握的武器。”一位参加旁听的高中生深有感触地说。
“高中阶段是人生世界观重塑的重要阶段,也是学生最容易迷失的关键时期。用现实案例让孩子们感受法律尊严,帮助他们把握好人生航向,让心灵不再迷失,比什么都重要。”庭审现场,南阳市人大代表、内乡高中副校长常英丽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