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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察院四项机制规范两法衔接运行

检察院四项机制规范两法衔接运行

发布时间:2016-04-25 4月25日南阳日报A6版:法治视点 阅读次数:0 【字体:

发布时间:2016-04-25

       内乡县为了健全完善执法监督体系,县委政法委组织法院、检察院、公安局、司法局及有关执法部门进行多次研究探讨,建立实行了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相衔接机制,此项工作由县检察院牵头实施,先后制定下发了《内乡县关于建立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相衔接工作实施方案》、《内乡县关于建立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相衔接工作机制的规定》等文件,通过工作中建立的四项工作机制,有效加强了检察机关对行政执法行为的监督。

        联席会议机制规范执法行为。每半年召开一次联席会议,对行政违法案件中涉及刑事犯罪案件的调查、处理和移送工作中的具体问题及时协调,统一认识,共同研究和解决在执法过程中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协调解决疑难问题,提出相应对策,并视情形成会议纪要,指导规范执法行为。

       信息共享机制实现监督同步。行政执法机关查办的案件要将相关信息上网,逐步实现行政执法机关信息管理系统与公安机关、检察机关的信息联网共享,接受监察机关、公安机关和检察机关的监督、审查。

       情况通报机制促进执法衔接。行政执法机关在查办案件过程中,对符合刑事追诉标准、涉嫌犯罪的案件,应及时将案件向公安机关移送,并于移送当日抄送检察机关备案,同时对受理、移送、办理涉嫌违法、犯罪案件情况每季度末向检察机关集中通报一次,检察机关会同公安机关、监察机关对照网络平台信息进行核查,以促进执行衔接。

       联合检查机制确保依法行政。由检察机关牵头,联合公安机关、监察机关对行政执法机关的执法办案情况每年组织一次专项检查,加强对涉嫌犯罪案件移送及行政违法案件处理的监督,确保依法行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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