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让生命之光添彩司法行政事业

让生命之光添彩司法行政事业

发布时间:2016-03-07 2016年3月7日 南阳日报 A7版:干警风采 阅读次数:0 【字体:

发布时间:2016-03-07

 

    “等我处理完这件纠纷再去住院吧,只有这样我才心安!”这是焦林萍被查出身患癌症后对前来劝说她马上住院的乡镇领导的请求。

    53岁的焦林萍,现任内乡县司法局法律援助中心主任,从事司法行政工作26年,曾任内乡县大桥乡司法所所长。工作以来,她情系群众,一心为民,不顾病魔缠身,亲自办理法律援助案件,挽救了40多个即将破碎的家庭,用微薄的工资垫付了12个受援妇女、老人生活费用,把生命之光聚焦在她一生钟爱的司法行政事业上。

    励志为民

    树立群众心中丰碑

    焦林萍在大桥乡担任司法所所长20多年,她的脚步踏遍大桥乡15个行政村,46个自然村的山山水水,调处化解了近1380余起邻里纠纷,遏制平息了140多起一触即发的群体械斗,制止了近60起群体、集体上访告状事件,消除了430余起不安定因素,挽救了320多个即将破碎的家庭,帮助教育了67名刑释解教人员,为村民、中小学生和企业上法制课760多场次,为当地党委政府和机关单位提供司法建议和帮助处理法律事务380多件,为当地社会和人民群众挽回经济损失2000多万元。在大桥乡,人们亲切地称她“焦青天”。她多次荣获县乡先进表彰,2014年,荣获市百优政法干警及市妇联维权先进个人。

    笑对病魔

    无惧无悔带病坚守

    2009年9月24日,她拿到患乳腺癌的诊断证明,镇领导得知后看望并通知她放下手中一切工作,马上住院治疗。她拒绝了领导、家人和医生的劝说,因为她手头摆着一个亟待解决的纠纷。大桥乡灵山村一个两岁小孩被奶奶带到亲戚家,被邻居家的狗咬死了,邻居隐瞒真相,企图逃避经济赔偿。两家人的情绪都非常激动,如果处理不及时会产生更大的社会矛盾,焦林萍越想越不放心,决定先处理完这件纠纷。经过两天两夜的耐心工作,两家人终于达成协议,焦林萍这才安心地去医院治疗。

    2012年8月,由于工作劳累,她的乳腺癌复发,为了工作治病两不误,她放弃去南阳治病,选择就近在内乡县医院化疗。其间,她接到武装部军人军属工作站梅干事的电话,反映在徐州服兵役的夏馆镇人江某,他的父亲发生交通事故后去世。当时由于各种客观原因延迟了案件的处理,江某的家人迟迟得不到赔偿,亲属要到县委县政府上访。焦林萍听了这个消息,立即联系江某家属做稳定工作,又联系代理律师找法院主审法官协调,两天时间手机话费打了100多元,最终双方达成协议,江某家属获得了26万元的赔偿款。焦林萍被评为当年内乡县感动军营人物,徐州部队特别感谢派记者对她进行了采访和报道。

    情系群众

    解难实现为民心愿

    焦林萍把自己的一腔热血投入到工作之中,2014年病情恶化后不得不在南阳中心医院做了二次手术。然而病情刚有好转,她便又投入自己热爱的法律援助事业中。

    今年元旦放假期间,一位离异母亲通过司法局公示的咨询电话找到她,一进门便痛哭流涕地向焦林萍陈述自己的不幸。这位母亲姓赵,2009年11月因感情不和与丈夫离婚,儿子一直跟随赵某生活。这个家庭本来就有些拮据,2015年5月儿子又被查出患有非霍奇金淋巴肿瘤,在郑州住院化疗花费15万多元。赵某多次找到儿子生父求助,却被前夫一口回绝,百般无奈下她才来找焦林萍帮忙。听了赵某的遭遇后,焦林萍给赵某掏了200元,劝她放宽心,一定会尽最大努力为她争取权益。立案后,焦林萍会同代理人用尽解数,最终说服赵某前夫同意承担一半的医疗费,赵某当场流下了感激的眼泪:“焦主任,谢谢你,要不是你,我真不知道咋活呀。”

    法律援助是一项辛苦的工作,焦林萍自知生命可能比别人短,工作起来更是没日没夜。每天她都要接待3~5名咨询者,还要办理手头案件,晚上常常忙到10点以后。尽管病魔仍时时摧残着她的身心,但她始终没有停止她所热爱的法律援助事业。因为,她常说早就把她的生命同法律援助事业紧紧联系在一起,生命存在一天她就要为更多的人送去光和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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