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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乡县委巡察工作动员部署会议召开

内乡县委巡察工作动员部署会议召开

发布时间:2016-07-19 阅读次数:0 【字体:

发布时间:2016-07-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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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7月15日,内乡县委召开巡察工作动员部署会。县委副书记刘玉斌主持会议,县委书记李长江出席会议并讲话。
    会上,县委常委、纪委书记、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组长任永亮对去年以来的巡察工作进行了回顾总结,并对2016年第三轮巡察进行部署。县委常委、组织部长、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副组长田云章宣读了县委2016年第三轮巡察任务分工。 
    任永亮指出,巡察工作自启动以来,县委切实把贯彻巡察制度、推动巡察开展作为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的有力抓手,完善了机构设置,初步建立了制度体系,各项建设不断加强。县委巡察机构围绕“四个着力”,紧扣“六项纪律”,已完成3轮对12个乡镇和县直单位党组织的巡察,共发现违反“六项纪律”方面问题277个,下发立行立改通知书40个,向县纪委移交问题线索105个,向县委组织部移交问题线索13个。依据巡察发现的问题线索,先后有13名党员干部被给予党政纪处分;3名党员干部被暂缓调整重用;被巡察单位党组织共开展各类专项治理38个,整改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问题事项46个,解决民生问题17项,建立完善各类监管制度69项,巡察工作在延伸监督触角、匡正基层风气、推动从严治党方面发挥了“利器”和“尖兵”的作用。
    关于做好2016年第三轮巡察工作,任永亮强调,要深刻理解政治巡察的内涵要求,把握加强党的领导是根本目的、党的建设是根本途径、全面从严治党是根本保障“三个根本”,执行紧扣“六项纪律”、紧盯“三大问题”、紧抓“三个重点”“三项任务”,并且把握好“三项任务”之间的关系;要不断提高政治巡察的工作水平,强化政治体检,着力发现新问题,提升发现问题的质量;要进一步紧抓巡察整改,落实各方面责任,强化督查督办,坚决追究问责;要进一步加强制度机制建设,完善巡察各环节的配套制度,完善相关部门支持配合巡察工作制度,完善巡察成果运用制度,完善巡察机构日常管理监督制度;要进一步强化巡察发现问题的拓展运用,对党的领导、党的建设、全面从严治党方面的共性问题,尚未接受巡察的单位,要主动认领、对号入座、提前整改;要加强队伍建设,强化责任担当,严明纪律规矩,练就过硬本领,为巡察工作深入开展提供坚强保障。
    李长江表示,巡察工作是党内监督的创新之举,是推动巡视监督向基层延伸、向纵深发展的重要举措,是国之利器、党之利器。全县巡察工作启动一年来,深入贯彻落实上级新部署、新要求,积极探索创新,聚焦主业主责,深化成果运用,强化队伍管理,实现了好的开局。通过巡察,一批违纪党员受到纪律处分,一批突出问题得到专项整治,一批监管制度得到健全和完善,压实了被巡察党组织管党治党责任,有力推动了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
    关于下半年巡察工作,李长江强调三点意见:一是要深刻理解巡察的政治意义,强化责任担当。要牢固树立看齐意识,向中央和省委的巡视巡察方针看齐,紧紧围绕增强“四个意识”、联系“四个全面”,紧扣“六项纪律”、紧盯“三大问题”、紧抓“三个重点”,把政治巡察抓紧抓实抓到位。二是要狠抓整改落实,深化成果运用。要建立健全巡察整改机制,把日常督查、专项督查、开展“回头看”三种方式有机结合起来,将压力传导到位,推动巡察反映问题即知即改、立行立改、全面整改;要推动巡察工作与执纪审查无缝对接、与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和干部工作有序衔接,建立移交问题线索办理情况定期通报机制,提升巡察工作的影响力;要注重标本兼治,针对巡察发现的普遍性、根本性、倾向性问题,从深化改革、健全制度、加强监管等层面探索研究解决办法,形成长效机制。三是要加强组织领导,依纪依规开展巡察。要切实理清责任,县委负主体责任,巡察机构负监督责任,纪委、组织部等相关部门负配合责任,被巡察党组织负自觉接受监督的责任,促进巡察工作有序开展;要科学界定巡察对象,坚持巡察监督无盲区,坚持抓住“关键少数”,以震慑关键少数触动大多数“紧”起来;要认真贯彻落实省委《实施办法》,按照全覆盖的要求,谋划好巡察工作,为促进全面从治党向基层延伸做出新的更大贡献。
    各乡(镇)党委书记、纪委书记;县直各单位一把手、纪委书记(纪检组长);纪委、组织部相关科室负责人;县委巡察机构全体同志参加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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