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示公告
关于加强监督执纪问责确保“五一、端午”期间风清气正的通知
关于加强监督执纪问责确保“五一、端午”期间风清气正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6-04-29
各乡镇纪委、县直各单位纪委(纪检组):
“五一”“端午”将至,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省若干意见、市十项规定和县十项规定,持之以恒纠正“四风”, 营造风清气正节日氛围,现就加强节日期间监督执纪问责工作通知如下。
一、严明纪律要求
各乡镇、县直各单位要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和相关规定,切实做到廉洁过节。各级党员干部要深入学习《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带头崇廉拒腐,抵制不良风气,树立良好家风,杜绝“节日腐败”。
一是严禁滥发津贴、补贴、奖金、实物;二是严禁用公款购买和赠送礼品、消费卡等节礼;三是严禁以汇报工作等名义相互走访、送礼和宴请;四是严禁违规用公款吃喝、旅游和参与高消费娱乐健身活动;五是严禁用公款接待走亲访友、外出旅游等非公务活动;六是严禁公车私用或“私车公养”;七是严禁违规收受礼品、礼金和消费卡等节礼;八是严禁出入私人会所;九是严禁违规操办婚丧喜庆事宜;十是严禁违规参加老乡会、校友会、战友会;十一是严禁参与各种形式的赌博活动;十二是严禁将相关费用转嫁给下属单位或民营企业等。
二、加强监督检查
县、乡(镇)纪委和县直各单位纪委(纪检组)要充分利用电话、信访、微信、网络等监督举报平台,畅通监督渠道,认真受理群众举报。对群众反映的问题要快查快办,及时回应。要创新工作方式方法,整合监督力量,盯住隐形变异“四风”问题,针对由面上转入地下、由公开转入隐秘,化整为零、变身隐形等新动向、新表现、新问题,持续保持高压态势。特别要对辖区内高档酒店、私人会所、“农家乐”、大型超市、商场、内部接待场所以及“公务灶”等场所开展重点监督检查。对查出的典型问题一律点名道姓通报曝光,持续释放执纪必严、违纪必究的强烈信号,确保监督执纪问责工作落到实处,取得实效。各乡镇和县直各单位节日监督检查情况和查处的问题案例要分别于5月4日、6月13日17:00前上报县廉自办。对问题案例零报告的乡镇和县直单位下步将对其进行重点监督检查。
三、严肃责任追究
各乡镇党委、县直各单位党组(党委)要切实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要通过多种方式,深入开展反腐倡廉教育,加强对党员干部的教育、管理和监督,防止违规违纪问题发生。对节日期间抓党风廉政建设不力,对节日期间顶风违纪、造成恶劣影响,“四风”问题突出的地方和单位,要按照“一案双查”的要求,在追究直接责任人的同时,还要追究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确保全面从严治党要求和各项纪律规定不折不扣地落到实处。
县廉自办举报电话:65150003 65333290
中共内乡县纪委
2016年4月27日
各乡镇、各单位监督检查情况统计表
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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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查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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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查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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存在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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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理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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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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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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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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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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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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