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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乡:实施落实中央八项规定 纠正“四风”督查考评

内乡:实施落实中央八项规定 纠正“四风”督查考评

发布时间:2018-05-21 阅读次数:0 【字体:

发布时间:2018-05-21

        近日,内乡县纪委制定下发《内乡县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纠正“四风”督查考评办法(试行)》,把对全县各级党组织和党员领导干部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深入纠“四风”纳入日常考核。

        督查考核由县纪委监察委负责,每年一次。主要针对各级党组织和党员领导干部制定贯彻落实配套制度情况、清理和纠正情况、各项规定要求执行情况、突出重点检查情况、领导干部带头执行情况、群众反映问题调查处理情况、责任落实情况、自查自纠情况、社会监督情况、整改事实情况、查办案件情况、警示教育情况、情况报告执行情况、建立长效机制情况,县纪委监委机关和各派驻纪检监察组要加大对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四风”问题查纠等方面进行考核打分,并按得分高低和档次排出名次。
        县纪委监委将每年从考核优秀等次的单位中选择典型进行表彰,对考核等次较差的单位进行通报,并追究主要领导和负有监督责任领导的责任;因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力,造成重大社会影响的,除追究直接责任人责任外,对主要领导和负有监督责任领导进行严肃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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