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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乡人大常委会:激发代表履职积极性

内乡人大常委会:激发代表履职积极性

发布时间:2019-04-22 4月20日南阳日报A2版:要闻 阅读次数:0 【字体:

发布时间:2019-04-22

       内乡县人大常委会积极创新代表工作方法,完善代表激励机制,有效促进代表依法履职。

       内乡县人大常委会围绕工作议题,有针对性地邀请人大代表列席县人大常委会会议和参加县人大常委会开展的执法检查、视察、调研等活动,充分听取基层人大代表的意见和建议。推荐人大代表担任各类行风监督员,参与各种行风政风评议会、民主测评会等活动,为代表依法履职提供条件。

       内乡县人大常委会规范代表活动,强化代表履职效果。按照就地就近、便于组织、便于活动的原则,结合代表的行业特点、居住状况和知识结构,将县乡1300余名代表划分86个代表活动小组,并创建了“代表之家”,修订完善了《代表活动小组实施办法》,坚持每季度至少一次活动不动摇,要求各代表活动小组围绕区域内党委、政府的工作重点及经济社会发展中的重要问题,群众关注的热点问题、法律法规贯彻实施情况等,确定活动主题。

       内乡县人大常委会强化建议办理,激发代表履职士气。对代表建议指定领导分管、指定专人承办、规定办理时限;要求各承办单位负责人为建议办理第一责任人,负总责,把办理工作具体落实到分管领导和指定人员,在规定时间内必须全部办结。对于重点建议,由县人大常委会分管领导和各对应委室及领衔代表跟踪督办,加强对办理过程、办理结果的督查指导;在县人大常委会会议上,对代表建议办理总体情况和重点建议办理情况逐项表决。不仅较好地实现了代表建议办理工作从“答复型”向“落实型”转变,而且激发了代表履职热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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