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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示公告

致纳税人一封信

致纳税人一封信

发布时间:2019-08-22 阅读次数:0 【字体:

发布时间:2019-08-22

尊敬的纳税人:

       按照豫残联﹝2019﹞49号文件要求,残保金征收由“残联核定金额、税务部门征收入库”模式调整为“残联核定安置残疾人人数、缴费人自主申报、税务部门负责征收”模式。请您在规定时间内进行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审核和申报缴纳残保金,未在规定时限内参加审核的用人单位,视为未安排残疾人就业;未在规定时限内申报缴纳残保金的用人单位,逾期按日加收千分之五的滞纳金。
       详见国家税务总局南阳市税务局、南阳市残疾人联合会《关于2019年南阳市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年审及申报缴纳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的公告》(http://epaper.01ny.cn/http_rb/html/2019-07/27/content_671088.htm)。

国家税务总局内乡县税务局   内乡县残疾人联合会  
2019年8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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