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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好反面教材,深化以案促改

用好反面教材,深化以案促改

发布时间:2019-08-30 阅读次数:0 【字体:

发布时间:2019-08-30

——内乡县医药公司召开“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专题”动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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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开展警示教育,发挥企业的社会服务职能,是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批示精神的重要举措,是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净化党内政治生态的有效途径。
    8月29日,内乡县医药公司召开“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专题以案促改”警示教育工作推进会,机关全体同志参加会议。总经理王明武、副总经理时先锋出席并讲话。
    会议认真贯彻落实全县“以案为鉴、以案促改”警示教育大会精神,针对近日内乡县违反中央八项规定和“四风”的反面案例进行分析,使各位同志深刻认识到筑牢思想防线的重要性。副总经理时先锋同志宣读了《内乡县医药公司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专题以案促改工作实施方案》,并对此作出解读和动员,针对“三公经费”、生活作风、规章制度、党纪党规提出要求。既引导广大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从典型案例中汲取教训、引以为鉴,又积极查找症结、堵塞漏洞,扎紧制度笼子,防止同类问题反复发生。
    “通报中好几个曾经都是我的老同事,这让我深感震撼,听了他们的案例,我觉得很遗憾,”会上,总经理王明武感叹道,“希望大家吸取这些教训,认真履责,严守规章制度,防患于未然,力戒形式主义,慎防官僚主义,守好自己的底线,做好自己的工作”。
    前车之覆,后车之鉴。内乡县医药公司机关一定牢牢把握政治机关的定位,把案例资源用好用活,把警示教育做深做透,建立健全“以案为鉴、以案促改”警示教育长效机制,努力取得良好的政治效果、纪法效果和社会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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