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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县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养老保险定期待遇资格认证开始了

我县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养老保险定期待遇资格认证开始了

发布时间:2021-04-09 阅读次数:0 【字体:

发布时间:2021-04-09

机关事业参保单位,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

       按照南阳市社会养老保险管理局《关于开展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养老保险定期待遇资格认证工作的通知》(宛社养老【2021】3号)文件精神,为做好我县领取机关事业养老保险退休待遇人员资格认证工作,维护基金安全,确保参保人员按时足额领取社会保险待遇,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资格认证人员范围
       我县2020年12月31日以前退休的机关事业人员。  
      二、资格认证期限
      这是我县首次按照新办法开展机关事业养老保险退休待遇领取资格认证,各相关单位要高度重视,积极配合,服务好本单位的退休老干部。及时通知本单位领取待遇人员于2021年12月31日前完成2021年度资格认证,从2022年1月1日起,到期未认证的人员,将按照我省规定暂停发放待遇,待重新认证后再恢复并补发待遇。
      今后每年均需完成一次资格认证,且距离上一次认证时间不超过12个月。逾期未完成认证的将暂停养老金,待认证完成后再恢复发放并补发。
      三、资格认证方式
      (一)手机APP自助认证。利用“河南社保”手机APP和支付宝“豫事办”小程序进行人脸识别认证。
      (二)互联网自助认证。通过配备摄像头的电脑登录至“河南省社会保障网上服务平台”、“河南社会保险中心门户网站”进行人脸识别认证。
      (三)社保服务大厅自助一体机自助认证。退休人员持二代身份证或社会保障卡,到就近的养老保险业务大厅的社保自助一体机上进行指纹或人脸识别认证。
      (四)经办柜台认证。退休人员可持二代身份证或社会保障卡,到经办机构通过柜台进行指纹或人脸识别认证。 
         四、其他事项
      (一)对退休人员出现死亡、失踪、下落不明或正在服刑等丧失领取待遇条件情形的,各参保单位应及时向参保地的机关事业养老保险经办机构申报办理待遇停发手续,并协助追回多领、冒领的养老保险待遇。
      (二)请各参保单位协助做好高龄、病残、行动不便等特殊人员的上门认证、核实工作,并及时将有关情况反馈至机关事业养老保险经办机构。
      (三)为切实保障参保人员的合法权益,请各参保单位协助做好待遇领取资格认证宣传告知工作。对在领取社会保险待遇人员资格认证工作过程中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请及时反馈至机关事业养老保险经办机构。   
       前三种认证方法即日起可以开展,柜台认证请于5月6日以后至12月31日前到行政审批大厅经办窗口进行办理!
      经办机构联系方式:
      内乡县机关事业养老保险处
      咨询电话0377-65330027  65330026    65330038 
    
  内乡县机关事业养老保险处 
  2021年4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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