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示公告
人社向实现“全省通办”吹响号角
人社向实现“全省通办”吹响号角
发布时间:2021-02-20
“统一受理、全省通办”是我省“放管服”改革的重要举措,“前台一窗受理、后台分级审核、限时办结、统一反馈”的经办模式是国家人社部及河南省委省政府对社会保险业务经办和政务服务模式的具体要求。2020年12月1日省人社厅确定了失业保险金申领等33项高频事项作为第一批河南省社会保险“全省通办”事项,如下事项:
1.社会保险个人权益记录单打印
2.社会保险个人参保缴费证明
3.打印养老金收入证明
4.社会保险单位参保缴费证明
5.社会保险参保缴费记录查询
6.社会保险待遇信息查询
7.个人信息变更
8.企业人员参保登记
9.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参保登记
10.企业人员中断社会保险关系
11.企业在职人员缴费基数变更
12.个人社会保险费补收(企业一年以下)
13.个人社会保险费补收(企业一年以上三年以下)
14.灵活就业人员缴费工资申报
15.灵活就业人员缴费基数变更
16.灵活就业人员参保登记
17.灵活就业人员中断社会保险关系
18.出具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转移联系函
19.军人退役基本养老保险转移接续
20.企业退休申请(不足15年缴费年限)
21.企业退休申请(缴费满15年,无社会化发放信息)
22.企业退休申请(缴费满15年,有社会化发放信息)
23.领取养老金人员待遇资格认证
24.养老保险供养亲属领取待遇资格认证
25.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停发
26.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停发
27.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续发
28.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续发
29.一级至四级伤残职工领取工伤保险长期待遇资格认证
30.因工死亡职工供养亲属领取抚恤金资格认证
31.工伤异地居住就医申请
32.失业保险金申领
33.失业补助金申领
打破区域限制,实现“全省通办”,让信息多跑路、群众少跑腿,参保对象可以“就近办、方便办”,是以人民群众为中心的具体体现,是提升政府效能、营造良好营商环境的有力抓手,是政务服务提档升级的重要标志,是持续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的有效手段。各级人社部门要充分认识“全省通办”的重要意义,牢牢抓住这个人民群众看得见、摸得着的幸福感,把好事办好,实事办实,切实增强民生福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