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示公告
内乡县污泥处理厂改扩建工程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第一次公示
内乡县污泥处理厂改扩建工程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第一次公示
发布时间:2022-06-17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和《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的要求,内乡县污泥处理厂改扩建工程环境影响评价的相关信息予以公示,内容如下:
(一)建设项目名称、选址、建设内容等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内乡县污泥处理厂改扩建工程;
建设地点:内乡县渚阳大街与南环路东南角、黄水河北岸;
建设规模及内容:本工程主要在现有厂区内进行改扩建,新建污泥“干化+焚烧”生产线,建成后可日处理污泥100t/d(含水率80%),焚烧后的炉渣由输送车辆定期外运至建材厂、水泥厂进行综合利用。
现有工程概况:现有工程位于内乡县黄水河北侧、南环路南侧、渚阳大街东侧,占地面积14801.26 平方米,主要采用好氧堆肥工艺处理污水处理厂脱水污泥,产能为日处理含水率 80%的脱水污泥50t,处理后的污泥进行综合利用。
现有工程环境保护情况:①废气:发酵混料工序废气经生物除臭后污染物通过1根15m排气筒外排;辅料混合过程废气经袋式除尘器处理后,由1根15m排气筒排放;油烟经油烟净化装置净化后由高于建筑物的排气筒排放。②废水:生活污水及生物除臭系统喷淋废水经收集后通过污水管网排入西城污水处理厂,经内乡县西城污水处理厂处理达标后排入湍河。③噪声:厂区噪声采取基础减震,厂房隔音等措施。④固体废物:除尘器粉尘回用于生产,生物滤池废填料及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定期清理送至内乡县垃圾填埋场。现有工程废气、废水、噪声经采取上述措施后均能满足相关排放标准,固体废物经上述处置后,无二次污染。
(二)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内乡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联系方式:崔中红 0377-65330769
(三)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单位的名称
环评单位:河南九州环保工程有限公司
(四)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公众意见表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部统一制定,可从生态环境部官网下载,网络链接为:/uploadfile/images/20220617/index.shtml
(五)提交公众意见表和提出意见的方式和途径 以信函、电话等方式向建设单位提交公众意见表及与环境影响评价相关的意见。 (六)提交公众意见表和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起止时间:即日起至本项目征求意见稿编制完成。 内乡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2年6月13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