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是:
您当前的位置:首页   >公示公告

公示公告

致全县机关事业单位经办人员和广大服务对象的一封信

致全县机关事业单位经办人员和广大服务对象的一封信

发布时间:2023-04-13 阅读次数:0 【字体:

发布时间:2023-04-13

致全县机关事业单位经办人员和广大服务对象的一封信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各单位的经办人员和广大的服务对象:
  内乡县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处按照市、县打造公共资源交易领域优质的营商环境的工作要求,在人社局党组的正确领导下,强化履职,提升服务质量。将服务对象满不满意作为检验社保经办机构恪尽职守的重要标准,着力提升服务质量,积极为服务对象做好事、办实事,不断提升社保服务对象荣誉感、幸福感和满意度。内乡县机关事业养老保险处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一是:狠抓服务质量,创新服务效率。方便服务对象了解工作流程,提高工作效能和服务质量。对不熟悉业务流程的服务对象,通过现场咨询、电话沟通等方式耐心解答疑问,畅通服务渠道。二是:优化服务流程,创新服务方式。推进数据共享,推行公开透明服务,运用互联网、大数据等信息技术手段,最大程度方便服务对象,让服务对象和社保经办人员少跑腿、好办事、不添堵,共享“互联网+政务服务”发展成果。近期因2023缴费年度缴费基数申报、2022年度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养老保险待遇申领(2022年退休“中人”和晚申报的2014年10月以后2022年之前的退休“中人”)、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个人账户一次性支付申报等工作,项目多、任务重、时间紧。为了使经办人员和服务对象了解办事流程和所需材料,尽量做到少跑腿、不跑腿、简化工作流程、提供优质服务、提高办事效率和提高群众的满意度。特对当前的三项重点工作安排如下,望各单位按照任务、按照时间、按照要求向主管领导汇报好,安排专人,采取措施,分工到位,认真组织,抓好落实,确保各项工作能够及时、顺利、高标准、高质量的圆满完成。
   一、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个人账户一次性支付申报工作。
  (一)受理条件   
  机关事业单位编制内工作人员及军队文职人员因死亡、丧失中国国籍、达到退休年龄时缴费年限不足15年且本人自愿终止养老保险关系(放弃一次性缴费至满15年)的,需要终止社会保险关系。
  (二)受理渠道  
  本业务为外部事项,可通过线上或线下申报办理。
  (三)所需材料   
  参保单位办理终止社会保险关系(在职人员个人账户一次性支付业务)时,应填写《河南省参保人员终止社会保险关系申报表》(附件4—7)《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个人账户一次性支付申报表》(附件4—11),并提供以下材料:
  1.在职人员死亡:
  (1)申请人主动提供火化证、遗体捐献证明、医学死亡证明等能确认参保人员死亡时间的任一法定证明材料。
  (2)申请人社会保障卡。
  2.在职人员丧失中国国籍:
  (1)离开机关事业单位的人事手续;
  (2)定居国护照或其他可以证明已获得定居国国籍的有效证件材料;
  (3)参保人社会保障卡。
  3.参保人员达到退休年龄,累计缴费年限不足15年且本人自愿终止养老保险关系的(放弃一次性缴费至满15年):
  (1)达到退休年龄时按现行干部人事管理权限批准的退休(职)手续;
  (2)参保人社会保障卡。
  4.以上业务经办人员或服务对象携带所需材料直接到行政审批中心大厅二楼受理岗办理,办前和办毕不需到机关事业养老保险处。
  5.所需业务用表的各项内容填写不得漏项,尤其是经办人、负责人、签名、盖章、日期等必须规范填写。
  6.各单位填报信息务必真实、准确、完整,若发现造假、不实等现象将由该单位承担由此引起的全部经济和法律责任。
  二、2023缴费年度缴费基数申报工作。
  (一)申报人员范围   
  内乡县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和职业年金、工伤保险、失业保险且正常缴费的参保职工。
  (二)申报渠道  
  单位职工工资收入申报
  1.网上申报渠道。参保单位通过河南省社会保障网上服务平台(https://ggfw.hnylbx.com)“单位办事通道”中“单位业务”下的“单位职工工资收入申报”功能,进行年度工资收入申报数据在线录入、批量下载和导入、修改,确认无误后通过网上服务平台进行提交,完成申报工作。
  2.经办大厅渠道。参保单位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业务大厅导出本单位工资收入申报数据文件进行填报,填报完毕后通过原途径进行申报数据文件导入。
  3.缴费工资基数的确定及注意事项  
  (1)参保单位及其参保职工2023缴费年度的缴费基数,使用时间为2023年7月1日至2024年6月30日,个人缴费基数已经核定的不再改变。
  (2)机关事业单位需申报在编职工2022年度月平均工资收入。在申报时,应严格按照《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河南省财政厅关于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缴费工资基数和待遇统筹项目有关问题处理意见的通知》(豫人社【2016】10号)规定对纳入缴费工资基数的项目进行计算。
  4.申报要求
  (1)按时申报。
  各参保单位应于2023年4月6日至6月20日完成年度工资收入申报工作,参保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于6月30日前按有关规定封顶保底,确定2023年缴费年度(2023年7月1日至2024年6月30日)缴费基数。逾期不报的,2023缴费年度的缴费基数将由参保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按有关规定确定。
  (2)如实申报。
  缴费基数关系到每位参保职工的切身利益,各参保单位应按照有关政策及口径如实申报,并组织职工本人进行确认。参保单位在进行年度工资收入申报时,应向参保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提交《单位年度工资收入申报承诺书》。
  5.对单位年度工资收入申报承诺书的要求:
  (1)职工缴费工资标准均按照政策规定进行申报,不允许存在少报、漏报、瞒报、虚报缴费工资的问题。
  (2)申报职工年度工资收入时,按规定组织职工进行本人签字确认,并存档备查。
  (3)提供的所有申报信息应真实、准确、完整。
  (4)如发生与承诺不符问题,由本单位承担由此引起的全部经济和法律责任。
  6.各单位2023年缴费年度缴费基数核算完后,应携带电子版、纸质版和相关材料到内乡县机关事业养老保险处计征股,由计征股依据要求按照一定的比例随机抽查、审核合格后再进行单位职工工资收入申报。
  三、2022年度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养老保险待遇申领(2022年退休“中人”和晚申报的2014年10月以后2022年之前的退休“中人”)工作。
  (一)各单位提供2022年退休人员个人的最后一次在职工资表原件(或彩色的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已提供的不再重复上交)。
  (二)各单位认真填写每位2022年度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养老保险待遇申领表,并且加盖单位公章。
  (三)上报时间截止到2023年6月30日。
  (四)上报材料交到机关事业养老保险处退管股。
  (五)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养老保险待遇申领表的填写,若单位经办人员政策不清,把握不准的可到机关事业养老保险处退管股由经办人员负责指导填写。
内乡县机关事业养老保险处
2023年4月13日 
分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