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示公告
内乡县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调整我县尾矿库库长部分人员的通知
内乡县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调整我县尾矿库库长部分人员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06-15
各乡镇人民政府:
按照《关于印发河南省危险化学品和矿山领域安全生产专项整治方案的通知》(豫安委办[2021]48号)及《关于印发南阳市非煤矿山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实施方案的通知》(宛应急[2021]14号)要求,结合《内乡县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实行尾矿库安全生产库长制的通知》(内政安[2019]6)号,拟在我县实行“三级库长+乡镇驻库员+村级负责人”五级安全管理责任制,健全完善尾矿库安全监管责任体系。根据人员变动和工作需要,经县领导同志同意,决定对我县尾矿库库长部分人员进行调整,现将调整后的名单附后。
2021年6月11日
